
林森浩林森浩,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在中山醫院見習期間,牽涉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黃洋被投毒死亡案。2013年4月16日,警方初步認定同寢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刑事拘留。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林森浩死刑。2014年12月8日此案二審開庭。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已下發核準林森浩死刑的裁定書。11日,林森浩被依法執行死刑。 中文名林森浩國籍中國民族漢族出生地廣東汕頭畢業院校中山大學 死亡時間2015年12月11日 早年經歷剛進入醫學院時,林森浩聽到“醫學神圣”之類的話,沒有什么特別感覺,直到開始在廣東一家醫院見習后,思想上發生了根本轉變。一次,在急診科實習的林森浩,遇上了一名昏迷患者,其妻子在旁邊焦急萬分, 直到醫生說了句“沒事”,家屬才放下心來。林森浩自此收獲了學醫的動力,并在一次自愿獻血活動中表示:“愛心是一個醫務工作者必不可少的?!?010年,林森浩因成績優異免試進入復旦大學醫學院攻讀研究生,并在中山醫院見習。人物事件事件回顧2013年4月16日,上海復旦大學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同學因急性肝損傷經搶救無效去世。警方通報在學生的飲水機殘留水中檢測出有毒化合物——N-二甲基亞硝胺,2013年4月16日上午,上海警方證實,中毒研究生同寢室的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刑事拘留。林森浩與黃洋均為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2010級碩士研究生,分屬不同的醫學專業。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復旦大學某宿舍樓421室。一年后,黃洋調入該寢室。之后,林因瑣事對黃不滿,逐漸懷恨在心。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學宿舍聽黃洋和其他同學調侃說愚人節即到,想做節目整人。2013年3月31日中午,復旦大學2010級碩士研究生林森浩將其做實驗后剩余并存放在實驗室內的劇毒化合物帶至寢室,注入飲水機槽。2013年4月1日早上,與林森浩同寢室的黃洋起床后接水喝,飲用后便出現干嘔現象,最后因身體不適入院。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衛分局接復旦大學保衛處對黃洋中毒事件報案,上海警方接報后立即組織專案組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鎖定黃洋同寢室同學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當晚依法對林某實施刑事傳喚。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3年4月16日下午,黃洋經搶救無效,于當天下午3點23分在上海某某醫院去世。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請xxx復旦大學“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案件偵查嫌疑人行為異常2013年3-4月,據查嫌疑人林森浩似乎壓力較大,表現出對現實的擔憂和煩惱,博士考試都沒參加。還曾在微博中表示與導師出現不愉快,做好了回家鄉工作的打算。2013年4月8日,被刑拘前發的微博表示,有時挺痛恨醫生這個行業,因為“面對那些急切想從這里解決困惑的病人,幫忙總不能幫到底”。嫌疑人故作鎮定黃洋以“急性肝損傷”被送往中山醫院后,正在此見習的嫌疑人林森浩親自為黃洋做B超檢查,還告訴黃洋:沒有什么事。其后還親自帶著水果前去看望過。黃洋的父親在兒子入院后,從重慶趕到上海,當晚與嫌疑人同住一寢室,未發現任何異常。黃爸爸去黃洋寢室拿東西,嫌疑人林森浩還熟練地指給他,哪些是黃洋的東西。還有一次,嫌疑人林森浩騎自行車碰見黃爸爸,特意車詢問黃洋有沒有好轉?!拔乙恢钡阶蛱?,才曉得投毒的是那個我見過的林同學?!秉S爸爸說,“我們根本沒有想到是他做的,我到現在也沒想通是為什么?”黃洋換過好幾次寢室,2012年才和嫌疑人一起住進了現在這間寢室。嫌疑人露出尾巴2013年4月9日,黃洋的一位師兄孫某收到了一個陌生人發來的短信,提醒注意一種化學藥物。孫某馬上將情況告訴了黃洋的導師,查詢了校內的醫學論文資料,發現該藥物的小白鼠實驗癥狀與黃洋此前癥狀十分相似,相關實驗論文的作者正是林森浩。嫌疑人毒物來源對于使黃洋中毒的毒物N-二甲基亞硝胺的來源,據查是從醫院影像中心的實驗室中獲取,這種藥品就是實驗室用來做小鼠模型試驗的,嫌疑人是這方面的半個專家,嫌疑人之前曾做過用小白鼠試用這種藥的試驗,寫過相關的七篇論文。案發后,警方曾帶嫌疑人到實驗室指認現場。而此前實驗室的內部會議曾通報,這種藥物在半年前和幾天前都被發現少了分量?!半m然實驗室規定藥物不能帶出去,但如果想帶也不是那么困難的事?!狈缸飫訖C和目的法院判決書認定,嫌疑人是因瑣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殺人。嫌疑人投毒,心理是有憤怒和不滿的。這與嫌疑人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和處理人際關系及情緒調節能力低有關。具有這些不良因素的人在生活中容易遭遇挫折,而挫折往往使他產生憤怒、怨恨、敵視等消極情緒體驗,并長時間難以排除,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如果受到一點哪怕很小的事情的刺激,就會情緒發作,導致行為失控而作案,傷害被害人。